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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八大员”须在12月31日前完成换证!逾期“原证书”作废!

发布时间: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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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省住建厅发布《厅关于做好施工现场人员换发电子证书及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一、换证范围


在“吉林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管理系统”中证书信息显示有效的“原证书”。如证书信息已无法查询或注销状态,则不能申请换发电子证书。



二、换证工作流程


持有“原证书”且符合换证条件的人员,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申请更换《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电子证书,逾期“原证书”自动作废。


(一)个人用户注册。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http://rcgz.mohurd.gov.cn),点击“个人用户”完成个人账户注册。


(二)完成继续教育。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登录住建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资源库”(https://zyk.etledu.com)参加继续教育,参加学习不少于32学时,培训完成后,继续教育信息将上传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


(三)换发电子证书。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点击“证书管理”按提示进行操作,系统将自行完成“电子证书”换发,“电子证书”可自行下载留存。


换证后的证书管理工作,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事项


“吉林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管理系统”中的试验员、测量员、线务员、计算机等级、机务员、水利技术工人等证书的专业名称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岗位名称无法对应,数据无法上传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此类证书信息可在“吉林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管理系统”查验。



四、延伸阅读


去年,住建部发布《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情况的通报》,明确:


原持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进行继续教育,换发培训合格证截止时间延迟到2021年9月30日。


此后各省市相继发文跟进,有些省份已完成,有些省份是在今年换证,规定各不相同,具体可咨询当地住建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