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公积金,官方重磅通知→
5月24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重磅发布通知
明确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
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不作逾期处理!
详情↓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三、各地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
上述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这些问题
沈阳公积金给大家解答啦!
一是准入门槛低。只要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所售商品房的用途为自住住房的,(不含商业、非自住型公寓、写字间)即可申请与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协议,与住房公积金签约备案后,即可享受公积金贷款服务。
二是办事人员零跑腿,网上申办不见面。开发企业仅需提供《销售许可证原件》、《新建楼房门牌编号审批表原件》两个要件,楼盘首次申报,填报《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备案登记表》,同一楼盘再次申报新栋号,网上填报《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新增栋号)备案登记表》,通过“沈阳公积金官网网厅”即可完成申报工作。
三是优质楼盘即时办。对于优质级楼盘项目(白名单)完成签约备案时限为即时办理,并通过网络系统即时向开发企业反馈备案成功信息。
提取申请人偿还住房商业贷款的银行为盛京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邮储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的,且住房贷款信息已与中心实现对接的,可登录沈阳政务服务手机APP、沈阳政务服务网住房公积金页面或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APP,根据页面操作提示办理(商贷购买新民、康平、法库、辽中房产的职工,首次申请提取须至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柜面办理)。
商业贷款银行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的,且住房贷款信息已与中心实现对接的,提取申请人非首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此贷款的,可登录沈阳政务服务手机APP、沈阳政务服务网住房公积金页面或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APP,根据页面操作提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