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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更便捷!沈阳二手房交易有新模式!

发布时间:2023/03/13

注意啦

沈阳市创新推出

二手房“带押过户”新模式

无须提前还贷

存在抵押也能交易


赶紧一起来了解


沈阳市二手房“带押过户”新模式具体内容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市房产局、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存量房资金监管公司以及在沈商业银行签订合作协议,整合资源、简化流程、共享数据、打通瓶颈,创新性推出二手房“带押过户”新模式。


即产权人在没有全部偿还抵押贷款的情况下,将抵押房产过户给买方,结清房款后,买方继续在银行抵押并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通俗来讲,就是抵押房屋在不用提前还清抵押贷款并注销抵押登记的情况下,完成交易、登记过户。


通过创新模式和系统优化,实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抵押权设立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合并办理无缝对接、即时办结,大大节省交易、登记时间。


以往,存在抵押贷款的房产进行市场交易,需要卖家自筹资金或者利用买方的首付款先将剩余的贷款还清,方可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之后才能办理转移登记和新的抵押权设立登记,这种模式下,需要提前还款才可进行转移登记和新的抵押权设立登记,存在买卖双方交易风险大、成本费用高、耗费时间长等问题。


该模式实现了多个事项集成受理、优化了流程、节约了费用、缩短了时限,破除了传统“先还后卖”模式,有利于活跃二手房市场,促进二手房与新建商品房市场需求联动。



沈阳市二手房“带押过户”新模式四大特点


一是资金安全有保障,由市存量房资金监管公司监管交易资金,买卖双方、金融机构可放心交易,保证了资金安全。


二是交易过程零收费,整个办理过程包括资金监管政府部门均是免费服务,降低了买卖双方的交易成本。


三是适用对象新突破,不仅住宅性质的二手房适用新模式,非住宅性质的二手房也同样适用。


四是服务更便捷,各相关部门系统实现了数据互联互通,实时信息共享,买卖双方和金融机构只需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一次申请,其他工作由各部门后台协同完成。


除此之外


前段时间


小编也提醒过大家


沈阳买房的伙伴


符合相应条件


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就可以退税哦


居民换购住房个税退税政策


纳税人出售和新购住房的时间均需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且出售和新购住房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年。


✔当其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时,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当其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时,按照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

✔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退税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退税金额=(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其中,原住房转让金额和新购住房金额均不含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