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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3101名!事业编制!2023年沈阳市教师招聘报名工作即将开始↘

发布时间:2023/05/05

朋友们看过来


2023年沈阳市公开招聘教师总公告发布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01名事业编制教师


感兴趣的朋友


赶紧来了解报考安排吧



2023年沈阳市事业编制教师招聘


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01名事业编制教师。


招聘对象


符合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道德素养,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沈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


2.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为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7年5月9日至2005年5月8日(含)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聘用后服务期五年。


3.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5月8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4.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计算日期和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5月8日(含)。


5.招聘岗位条件中标明“仅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属专门招聘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21年、2022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他人员不得报考。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报考人员须填报《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人员须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有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应聘人员可先行报名,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现役军人、现沈阳市教育系统在编教师、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7.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安排及网上资格审核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


5月9日10:00至5月13日16:00


报名网址


沈阳市考试院(http://www.sysksy.cn)


届时,应聘人员登录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报名“仅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将《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以图片形式上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jpg格式,100KB以下)。


网上资格审核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须如实上传身份证、大专及以上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扫描件。用人单位将在24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初审,请应聘人员注意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是否通过,并保持手机畅通。


查询审核结果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初审完毕,最后一天报名的初审时间顺延至5月14日12:00。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报名费用


考务费每科50元人民币,两科合计100元人民币。


缴费提醒


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须重新登录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通过网上支付缴纳考务费。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缴费后,再次登录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拨打技术支持电话查询(查询时请提供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缴费时间等信息)。考务费缴纳成功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缴费时间顺延至5月14日24:00。



考试安排


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于5月24日10:00至5月27日8:30登录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审查、面试环节使用。


笔试时间


2023年5月27日(星期六),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上午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科目


中小学教师类(D类),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分别为150分,两科按照5:5的比例计入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满分150分,笔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在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具体时间请关注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成绩查询入口。


笔试阅卷结束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沈阳市教育局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


面试


面试公告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按照应聘人员报考的用人单位隶属关系在沈阳市教育局和各区县(市)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应聘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按照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报考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的比例为1:5),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内容为试讲和答辩(报考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的岗位还需进行实践操作)。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及板书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总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应聘人员总成绩将按照应聘人员报考的用人单位隶属关系在沈阳市教育局和各区县(市)政府官方网站发布。



联系电话


(一)报名、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和平区教育局:024-88711132


沈河区教育局:024-24123719


铁西区教育局:024-25128210


皇姑区教育局:024-86847393


大东区教育局:024-22813582


浑南区教育局:024-24211303


于洪区教育局:024-25347100


沈北新区教育局:024-89864517


苏家屯区教育局:024-89815053


辽中区教育局:024-87882696


新民市教育局:024-87503248


法库县教育局:024-87105513


康平县教育局:024-87338030


东北育才沈抚示范学校:024-67950502


沈阳市朝鲜族第一中学:024-31200574


沈阳大学新民师范学院附属小学:024-62268602


沈阳市化工学校:024-29873315


沈阳市旅游学校:024-86899585


沈阳市汽车工程学校:024-67998277


沈阳市轻工艺术学校:024-26715505


沈阳市外事服务学校:024-22853077


沈阳市艺术幼儿师范学校:024-24519971


沈阳市装备制造工程学校:024-85717500


沈阳现代制造服务学校:024-25262831


沈阳市信息工程学校:024-29871613


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学校:024-88223876转8016


沈阳市交通技术学校:024-31045299


沈阳市蓓蕾幼儿园:024-22852895


沈阳市外事服务学校幼儿园:024-24365566


沈阳市艺术幼儿师范学校幼儿园:024-25958990、25999258


沈阳市教育局:024-22827179


(二)纪律监督电话


和平区人社局:024-31912269


沈河区人社局:024-22898806


铁西区人社局:024-85731188


皇姑区人社局:024-86208759-8016


大东区人社局:024-62189328


浑南区人社局:024-23787637


于洪区人社局:024-25321503


沈北新区人社局:024-88043587


苏家屯区人社局:024-89812813


辽中区人社局:024-87882378


新民市人社局:024-87852752


法库县人社局:024-87122383


康平县人社局:024-87344786


沈阳市人社局:024-22539027


(三)技术支持电话


沈阳市考试院:024-67989720


(四)电话咨询时段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 13:3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