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高校毕业生,这两大补贴别错过!看看你能领多少钱~
各位高校毕业生们看过来
在沈阳购房、就业、创业
有相应补贴可以申领哦~
话不多说
还不太清楚的朋友
赶紧收下这份申领指南吧
沈阳高校毕业生首次购房补贴
补贴范围
1、在沈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就业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研究生(硕士、博士)毕业生,在沈首次购房(2017年1月1日后购房),申请时毕业年限、首次购房时间均不超过五年,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
2、国内知名高校定向选调的选调生,在沈首次购房(2017年1月1日后购房),申请时毕业年限、首次购房时间均不超过五年,可享受相应层次一次性购房补贴。
注意:首次购房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已经领取补贴的申请者,不按照新标准补差额。
补贴标准
本科毕业生补贴2万元,研究生中硕士毕业生补贴4万元、博士毕业生补贴7万元。
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持下列要件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所在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缴纳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养老保险参保分局划分;其他养老保险类型按参保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划分)。
1.《沈阳市高校毕业生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港澳台居民通行证、外籍留学生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在沈企业或事业单位连续缴纳的六个月以上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和缴费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的,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5.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网签合同签订时间为购房时间的申请人,还需提供网签合同复印件。
审核与拨付程序
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由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即时受理,每月集中审批,审批期限为60个工作日。具体流程如下:
1.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在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填写本地区《沈阳市首次购房补贴汇总表》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相关认定标准:
房屋用途的认定
房屋用途以自然资源局核查结果为准,房屋用途为住宅、自住的给予补贴,房屋用途记载为公寓、公建或其它用途的不予补贴。
首次购房的认定
申请人提交的房产应为本人在沈初次购买或获得的首套居住性房产。在申请人提交的房产之前,申请人在沈不能以任何形式拥有(或曾经拥有)任何房屋用途的房产。
申报时效的认定
申请补贴时必须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1.毕业五年内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购房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申报期限为毕业证书发放五年内,申报期不足一年的,可延期至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一年内提交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毕业五年内签订网签合同,但未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购房时间以网签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17年1月1日后签订),待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后,需同时提供网签合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手续申报补贴。要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一年内提交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沈抚新区人员申请购房补贴认定
在沈抚新区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不享受本补贴政策。
毕业五年的认定
2012年、2013年毕业生,毕业五年认定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2014年及以后的毕业生,毕业五年认定截止到毕业证书发放日期满五年。
毕业证丢失可到毕业院校开具证明或在学信网打印证明。
沈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
申请条件
普通高校(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本专科毕业生申请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我市户籍,毕业两年内(其中,毕业超一年的须毕业时非我市户籍,毕业后新落户我市);
2.在沈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普通高校(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校)全日制博士毕业生申请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我市户籍,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毕业后在沈缴纳养老保险未超过2年;
3.在沈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面向国内知名高校定向选调的选调生,可享受我市相应层次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政策。
补贴标准
大专生每月300元、本科生每月6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200元、博士研究生每月2500元,自首次申请之日起36个月为政策享受期。
“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在我市“老字号”“原字号”产业领域生产一线或养老保险缴费单位注册地在康平县的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上浮10%。符合多重提标条件的,不重复提标。
申请材料
申请人通过“盛事通”或到养老保险参保单位注册地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要件:
(一)《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缴纳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及参保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及参保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
审核及拨付程序
(一)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根据发放条件对其信息进行比对,符合发放条件人员的信息在区、县(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填报《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发放名单汇总表》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汇总的信息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
相关认定标准:
关于毕业时间的认定
国内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境外高校毕业生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只标注月份的,当月有效。
关于养老保险的认定
申请人须缴纳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沈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沈抚新区人员申请生活补贴认定
在沈抚新区就业人员不在补贴范围内。
享受次数
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以首次申请时的学历进行认定,享受期间学历变更的,补贴标准不随之变更。
申领人在补贴领取期间,企业机关事业、省保市保状态发生变更的,应在养老保险变更后第一时间登录“盛事通”变更信息。未及时变更影响当月信息核对,生活补贴不予补发。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由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即时受理,缴纳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养老保险参保分局划分;其他养老保险类型按参保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划分。
生活补贴相关数据以相应单位提供为准。